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” 本“协会”是一支官方承认的社会慈善公益组织,于2018年8月组建并注册到济宁市任城区民政部门,8月28日注册成功,同时,该“协会”注册成功的信息由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在“济宁日报”上进行了公布。标志着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”正式诞生。 本“协会”组织是由济宁市任城区“事业、企业、个体、退休”等社会爱心人员组成,以“回、汉”族同胞志愿者结成为主体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 其宗旨:“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奉献爱心、播撒文明、服务社会”. 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无偿义工服务活动,积极倡导“参与、互助、奉献、进步”的义工精神,鼓励和规范慈善爱心义工服务活动,积极推动慈善爱心义工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,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促进社会和谐而稳定的健康发展,在济宁市任城区各级部门和越河街道办事处领导的帮助、支持和引导下,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”将携手团结爱心会员,充分展示团队积极向上、奉献爱心的综合素养与新时期靓丽的精神风采。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”会标“会标”含义:1. 整个圆形代表“团圆、聚力、圆月的纯正、优雅和靓丽”。2. 和平鸽代表:“祥和、和平、温顺、包容”翅膀色彩代表越河街道所属“七彩社区”不同文化和特色之意,寓意和平鸽肩负着爱心、责任与使命,带领大家向着美好的目标展 翅飞翔。3. 心字代表:各民族团结同心、心连心。4. 水纹代表:越河清澈之水在流动中勇往直前、不畏困难、迎接挑战而不断健康的向前发展。5. 整个构图“生动而饱满、健康而和谐、大气而活泼、靓丽而至美、寓意而深刻”等特点。 总之,“会标”设计不仅寓意着协会发展的方向,更昭示着“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”将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在各族同胞团结友爱,共创社会和谐美好未来的前景下,同心同德、聚心汇力、奉献爱心, 为济宁市任城区慈善事业的发展创优争先,不辜负政府和各级领导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期待和希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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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有关“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”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文说明

时间:2022-01-07 01:42:37 浏览量 :164次 作者:admin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有关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文说明
       为更好的规范协会组织结构的科学布局,积极营造和谐、文明、进步的正能量团队,不断激励和提高全体会员参政议政的权利、义务和使命担当,有利促进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向更高、更好、更强的目标不断迈进,特根据协会自身发展提出章程修补建议,请大家细阅并提出自己的观点。
说明:根据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自身发展和成立两年来出现的情况,需对本协会章程加以修善和规范,让团队更健康的向前运行。
1.需要在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里面增加理事的产生、责任、增补、免职等条文。
       理事是有全体会员通过无记名或者举手选举出来的会员最高代表,是有会员最信任、最有使命担当、最有建设性、最有创造性的正能量所选产生的人员。由于社会组织与其他组织在管理层面的不同(如:人员流动性大、队员之间了解不够深、年龄结构不够合理、身体健康原因、工作与家庭)等原因;所以,在选举产生理事人员中往往是靠关系、不靠人品,靠熟悉、不靠质量,靠外表、不靠真实等特点产生出来,所以这样的选举会产生许多弊端,给团队带来很大的被动和发展阻力,更给会员所给予的期待产生很大落差和失望。
增补条例内容:
1.必须是协会会员才能够有资格参与理事会的一切事物。
1.  要积极发现、培养、使用热心服务、无私奉献、不计得失、责任担当、勇挑重担正能量的中青年会员。协会会长、副会长经商议一致通过,有权提议或决定增补这些优秀会员进入理事会担当重要角色。
2.  对于理事人员没有上进心、不作为、私心重、怕担当、私退出、负能量等不称职并给协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理事成员,协会会长、副会长及其他理事会成员通过(最少10位以上理事成员到场)表决,达到三分之二理事人员表决一致同意,将对不合格的理事人员进行罢免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济宁市任城区越河同心慈善义工协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8月30日